2015/7/31
2015年7月31日,本所傅成林主任接到了合肥市人民政府法制办颁发的《聘书》,受聘担任合肥市行政处罚案件群众公议员,聘期自2015年8月1日至2017年7月31日。行政处罚案件群众公议是行政执法的公众参与机制,是指行政机关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、理由、依据提交群众公议员进行评议并形成公议意见的活动,包括实施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组织的群众公议活动和市、县(市)、区政府法制工作机构组织的群众公议活动。群众公议的目的是为了规范行政处罚行为,保障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,确保行政处罚权公开、透明、有序运行。
律师作为专业的法律工作者参与群众公议,可以有效提升案件公议的水平,保障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,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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